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213.“又肥大又佳美”表信与仁的事物能被注入这些知识。这从“肥大”和“佳美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“肥大”在论及谷物的“穗子”所表示的记忆知识时,是指能接受信之良善的事物,因而是指信的事物能被注入的事物;因为记忆知识是器皿,当“肥大”论及它们时,它表示接受诸如属于源于仁之信的那类事物的能力。“佳美”在论及谷物的“穗子”所表示的记忆知识时,是指能接受仁之良善的事物,因而是指仁的事物能被注入的事物。“肥大”与信的事物有关,“佳美”与仁的事物有关,因为这在圣言中是一以贯之的用法。事实上,每当这两个形容词用于同一个事物时,一个与信的事物有关,一个与仁的事物有关;这是因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(参看683, 793, 801, 2173, 2516, 2712, 4137e, 5138节)。“肥大”表示信的事物,“佳美”表示仁的事物,这一点也可从前面关于母牛的类似描述(5199, 5200节)明显看出来。
信与仁的事物能被注入的记忆知识有很多,它们包括“埃及”在正面意义上所表示的教会的一切记忆知识,如前所述(4749, 4844, 4964, 4965节);因而包括系关于对应、代表、有意义的符号、流注、次序、聪明与智慧、情感的真理的一切记忆知识。事实上,它们包括自然界的内部与外部的所有真理,无论可见的还是不可见的,因为这类真理对应于属灵真理。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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